請問股票複委託買外國股票,在外國公司的股東名冊上, 是寫證卷公司的名字還是我的名字? 比如說 一、 「大象」委託《唐老鴨證卷》, 用複委託買進美國的(蘋果公司)股票 那在美國的(蘋果公司)的股東名冊上, 是寫「大象」的名字,還是《唐老鴨》的名字??? 二、 假如是寫《唐老鴨證卷》的名字的話 (蘋果公司)寄開會通知書,或領紀念品的話 是不是只會寄給《唐老鴨證卷》 而「大象」就不能去開會,和領紀念品了??? 問題有點外行,抱歉 有用股票複委託買外國股票的大大 可以解答一下嗎? 拜託謝謝
來源今周刊 :如果想學投資美股,到底該用複委託還是海外券商?"Q5 透過複委託跟海外券商,享有一樣的股東權益嗎?在股東權益方面,複委託與海外券商的投資人有所差異,必須留意。例如參加股東會的權利上,若是直接透過海外券商交易,就是一般股東,並沒有障礙;但複委託是經過兩次下單,所以股東的資格認定可能屬於國內的證券公司,而非下單的交易本人。比如若想參加巴菲特的波克夏公司股東會,感受一下宛如嘉年華般的氣氛,就要透過海外券商下單才能成行,這點可得特別留意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