茶太 wrote:投信開始大幅賣超就表示散戶開始贖回 是這樣嗎?還有一個可能,是除息的因素。因為發行量沒有暴增太多,導致收到的錢不夠發,所以必須賣股票來湊股息發放。最近配息的ETF很多我有觀察到,最近有些ETF發行量有增加,但是成分股持股數量卻沒有增加(通常每次要除權前都很容易出現)應該也有發行量沒有增加,甚至減少的,配息賣股票不是正常嗎?
Yaude Huang wrote:是這樣嗎?還有一個可...(恕刪) 18年的印鈔大多頭,很多人都不知道為什會有現金為王這個名辭。在金融風暴中除了少數資產之外。財富是會大幅縮水消失的。所以最安全方法就是持有避險貨幣。一些喊存股的有機會資產縮水98%開槓桿做多的我去年就講了,2000年和2008年我身邊只要開槓桿做多的全部破產沒一個例外。一堆人都不信今年就讓你看到了。
tzechiny wrote:賣股配息不就是妥妥的...(恕刪) 按照你的邏輯,成分股發了股息,不能買股票,要等著ETF領息時拿來發?如果均分發放,那回不會閒置資金擺太多了?還是說投信領到成分股股息後,應該一次性全部發光?那你乾脆買個股就好了。
茶太 wrote:現在台股最大風險早就不是融資而是旁大的etf賣壓潮。目前投信開始大幅賣超就表示散戶開始贖回,現在股市買的人少賣的人多股市就會開始無量盤跌走勢。 散戶買ETF經理人賣ETF,形成良性循環?
可以嗎?都沒有法規規範?本來要拿來配息的錢拿去買股?股票跌了怎麼辦?賣股配息不就要賣到老股?那之後還怎麼配息?而且投資人沒賣出,賣老股合法嗎?最後配不出息也沒股可賣時不就跑路了?這不就是龐氏騙局的套路?Yaude Huang wrote:tzechi...(恕刪)
tzechiny wrote:可以嗎?都沒有法規規...(恕刪) 我想投信在資金的運用上面,都有合法的規範,包含能買的比例上限等等,都會有限制。我想也不可能讓閒置資金過多。都是要按照制定的規則下去投資。至於配息,當發行量持續增加,也沒必要同時買同時賣吧。例如今天因為發行量增加,需要買入一億的股票,但因為要配息5000萬。我想最有可能的就是把收到的5000萬拿來配息,另外的5000萬拿來買新的股票。也有可能一億全部拿來買殖利率較高的成分股,然後賣掉賺最多的股票,抽出五千萬出來配息。順便產生一些資本利得,讓你報稅可以節稅一點。作為投資人,你只要會會觀察ETF在這次配完息之後,未來還剩下多少可以發放就好了。續航力不足,在股價上漲時就該跑了,除非是完全沒有其他選擇的標的,就是大家一起變慘,當然選慘中偏好的標的。
我相信大多數買etf 的投資人都是相對保守的,甚至是小白,看重的是無腦穩定配息,可能連看盤或看什麼分配都不會~如果操盤的是著重在股票的買進殺出,那風險就很高了!配息不穩或太低,投資人就可能大量賣出,如果要不想被拋售,就要賣股配息,但股票一直賣,能拿來分配的股息就越少,股息不夠就繼續賣股,賣到最後沒股也沒息了,那些etf 持有人就葛屁了~所以我才會問法規對etf操作的限制是什麼?看過雷曼的連動債風暴,我個人是沒那麼有信心啦⋯⋯Yaude Huang wrote:tzechi...(恕刪)